大庆市肇州县仇家军承包工程竣工不给结算承包款户口却被注销!
来源:百姓 编辑:百姓 时间:2024-07-16
导读:
我叫仇家军, 2017年5月,我与肇州县双发乡政府签定二期居民小区新农村改造工程承包合同,工程当年年底12日份竣工投入使用。为肇州县双发乡居民解决了实际问题,避免了居民回迁上访告状问题。我是有功之臣,今天却得到这么个下场!由于双发乡政府不按合同约
我叫仇家军, 2017年5月,我与肇州县双发乡政府签定二期居民小区新农村改造工程承包合同,工程当年年底12日份竣工投入使用。为肇州县双发乡居民解决了实际问题,避免了居民回迁告状问题。我是有功之臣,今天却得到这么个下场!由于双发乡政府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,导致本人债台高筑,卖车卖房支付农民工工资。
我多次与乡政府沟通无果后,只能逐级向上反映,令人无奈的是,逐级合理反映,却遭到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的阻拦。对我实施两次行政拘留15天,刑事拘留37天,甚至将我本人户口注销,没收身份证,以免我再次向上面反映,当地政府及公安局用解决人的方式去解决问题,这是渎职不作为!侵犯人权!政府应该拿出责任和担当,切实解决实际问题,不能推诿扯皮。政府欠钱不还却理直气壮,限制我人身自由,同时剥夺了我公民合法权益。目前黑户的我只能待在家中,无法出行,无法出去工作养家糊口,很难受啊!使我全家陷入困境。
截止目前,完工已经7年,我所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一直没有结算给付,经过我们财务对账评估审计,尚欠我4713万元。希望县政府把此工程款的事拿到正常的日程上来快速解决我的问题!让我的家庭走出困境!希望肇州县当地快速恢复我的户口,让我具有合法的居民身份和自由!如果我反映的不属实,愿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身份证被没收,只好用身份证复印件作免责声明
反映人:仇家军
电 话:13194502223
2024年7月16日
责任编辑:百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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